关于中山火炬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(二期)
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延期说明
各潜在投标单位:
一、澄清内容:
1、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“3.投标人资格要求”中“3.3诚信要求”将“(4)投标人近3年(从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,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)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排水工程业绩要求:完成过单项工程合同价不低于20000万元的市政排水工程。”更改为“(4)投标人近3年(从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,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)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排水工程业绩要求:完成过单项工程合同价不低于17000万元的市政排水工程。”
本项目中介预算电子版本已重新上传,请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。
二、延期部分:
本项目的发售招标(资格预审)文件开始时间、发售招标(资格预审)文件结束时间、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、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、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作出调整,具体时间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(http://ggzyjy.zs.gov.cn/)查看最新“日程安排”。
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不相符之处,以本文件为准;本文件未涉及之处,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。
特此说明。
招标人: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
招标代理: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
日期:2022年9月13日